多缴误缴怎么办理退税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5-23 18:50:36•阅读 0
多缴误缴办理退税:
误收多缴退抵税:
指因税务机关误收,或纳税人误缴而产生的应退还给纳税人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多缴税款的,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 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A、纳税人应该提供的资料:
1. 《退(抵)税申请表》;
2. 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
3. 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包括纳税人退税申请和管理单位核实情况说明);
4. 特殊原因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B、办结时限: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办理退税的,本税务事项在10日内办结。
纳税人自行发现多缴税款申请退税的,本税务事项在30日内查实并办结。
二、发票**错误造成的退税:
自然人由于发票**错误造成的误缴税款,需要办理退税的,属于误收多缴退抵税。但是由于退税原因简单,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退税,要求提供的资料和退税办理流程,相比一般误收多缴退抵税要简化的多。
A、纳税人应该提供的资料:
1. 《退(抵)税申请表》;
2. 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
3.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与其对应的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4. 附作废发票**联次复印件并由**机关注明“复印属实,原件存放于我处”。
B、办结时限:
本税务事项在30日内查实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