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6-05 00:45:04•阅读 0
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或异地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本市和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认定见《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申请符合**、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的,以公积金**受理公积金**的时间为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处理,但**、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