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等 山东金泰保保险经纪遭警告并罚款13.1万元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6-10 11:16:23•阅读 0
财经6月10日讯 6月9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山东金泰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聘任不具有任职**的人员,未按规定报送报告、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遭警告并罚款13.1万元。
时任山东金泰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邵伟,聘任不具有任职**的人员,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山东金泰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朱凯,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经纪业务,警告并罚款0.6万元。时任山东金泰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张新征,未按规定报送报告,在限期改正时限内未改正,警告并罚款1万元。时任山东金泰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业务主管李美薇,未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警告并罚款0.5万元。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