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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与上海市联合发布行动方案 推动金融机构在沪集聚

  6月18日,金融监管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海**金融**建设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到,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推动**对外开放项目优先在上海落地,支持上海参与**碳金融定价权竞争,探索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以**良好实践为基础的跨境银团**等非居民**业务。

  专家认为,《行动方案》不**助于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版图,提升全球竞争力,还有助于增强上海**金融**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以金融高水平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引导在沪金融机构强化协同合作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集聚上海,推动商业银行总行通过专设机构、对在沪机构授权等方式加大支持上海**金融**建设力度,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上海**金融**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对外开放项目优先在上海落地,支持更多**金融组织、**金融行业协会及新型多边金融组织落户上海,优化提升在沪金融机构服务功能,引导在沪金融机构强化协同合作。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告诉**证券报记者,对上海而言,金融机构高度集聚,将强化其作为**金融**的枢纽地位,提升其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和金融市场影响力,推动形成良性金融生态圈。对金融机构而言,在上海设立专门机构或扩大授权范围,能够抢占金融开放前沿高地,获取政策创新红利,拓展**业务版图,提升全球竞争力。同时,金融机构可以依托上海的产业集群和创新生态,深化金融科技应用,开发特色金融产品。

  支持上海参与**碳金融定价权竞争

  《行动方案》明确,做实“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科技金融工作质效,在依法合规、有效控制实质风险前提下,支持上海积极探索适合科技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鼓励在沪金融机构稳妥有序开展碳金融相关业务,支持上海参与**碳金融定价权竞争,打造**绿色金融枢纽。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

  “碳金融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内容。在发展碳金融过程中,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创新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还需要监管部门围绕碳排放等制定合理的定价规则和标准。”**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表示,《行动方案》有助于更好地推进我国及全球碳金融市场发展。

  曾刚认为,《行动方案》将带动我国碳资产定价、风险管理、绿色债券等相关金融工具创新与规范发展,提升我国绿色金融体系整体竞争力。从长远来看,将助力我国在全球绿色金融格局中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转变。

  建立健全金融创新监管工作机制

  《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在沪金融机构提高前瞻性风险管理能力,促进稳健经营。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支持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对外开放等**领域组织实施金融创新试点,对金融创新试点探索实施尽职免责机制。

  谈及《行动方案》将如何更好发挥上海金融改革试验田作用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建立健全金融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在限定业务、限定额度、限定机构、设定风险熔断点的前提下,通过监管互动机制等方式,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和对外开放等**领域组织实施金融创新试点。

  招联**研究员董希淼认为,上海应以《行动方案》的发布为契机,把握历史机遇、顺应未来金融发展趋势,将**金融**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