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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近日,财政部公开曝光了6起已完成问责的隐性债务典型案例,传递出严格落实“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要求,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鲜明态度。

  党**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近日召开的**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持续防范化解**领域风险,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

  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必须从化解存量和遏制增量两方面入手。

  化解存量债务方面,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压减支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逐步化解风险。去年底,我国出台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推动隐性债务显性化,减轻地方债务压力。目前,这项政策正在加紧实施,效果已逐步显现,在主动化解债务风险的同时,**了地方债务利息支出和到期债务的偿还、接续压力,支持地方腾出更多资金资源用于经济建设和民生保障,增强发展动能和活力。

  同时,必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在持续高压监管下,一些地区新增隐性债务、少报漏报隐性债务、不实化债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影响了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成效,累积了新的风险。在此次通报的案例中,有的地方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有的向国有企业借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导致新增隐性债务,有的规模还特别巨大。之所以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是因为一些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只从局部和短期利益出发,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触碰财经纪律高压线。

  从近年来通报的问责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尽管手段五花八门,隐性债务终究无法“隐身”,相关领导干部也难逃被查处、追责。在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下,一些领导干部即使已不在其位,仍会受到严肃处分。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新增隐性债务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各地领导干部必须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措施,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此外,作为支持地方举债融资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额度较大幅度增加,近期还实施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审核和管理机制等措施。各地要用好举债融资的“前门”,加强法定债务管理,更好发挥地方政府债券的积极作用。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关系发展和安全大局。对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必须坚持“严监管、零容忍”,通过全口径监测、强化预算管理、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落实问责机制等进行严格管控,始终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强化查处、问责,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