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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

  财经8月12日讯 今日,财政部官网显示,财政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知显示,为贯彻落实党**和**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需求的决策部署,根据**办公厅、**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关于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给予财政贴息的要求,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提振消费的支持引导作用,**居民消费信贷成本,助力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加快向好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支持范围来看,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经办机构可通过**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领域消费(详见附件1。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贴息标准具体为,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本金计算,且**不超过**合同利率的50%,**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个人消费**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经办机构包括,一是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是12家**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是5家其他个人消费**发放机构,包括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蚂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招联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