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支持消费 两项贷款贴息政策出台
为贯彻落实党**、**院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需求的决策部署,个人消费**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两项政策于近日出台。
财政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8月12日公开发布的《个人消费**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下称“个人消费贷贴息方案”提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使用**经办机构发放的个人消费**(不含信用卡业务中实际用于消费,且**经办机构可通过**发放账户等识别借款人相关消费交易信息的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政策。
财政部等九部门同日公开发布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下称“服务业经营贷贴息方案”明确,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财政部门按照**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单户享受贴息的**规模**可达100万元。
7月31日召开的**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个人消费**贴息政策与服务业经营主体**贴息政策。会议指出,对个人消费**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进行贴息,有利于通过财政金融联动方式,**居民信贷成本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更好激发消费潜力、提升市场活力。
根据个人消费贷贴息方案,贴息范围包括单笔5万元以下消费,以及单笔5万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车、养老生育、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家居家装、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等**领域消费。对于单笔5万元以上的消费,以5万元消费额度为上限进行贴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在贴息标准方面,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按符合条件的实际用于消费的个人消费**本金计算,且**不超过**合同利率的50%,**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合同利率需要符合相应利率自律约定。政策执行期内,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的**个人消费**累计贴息上限为3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30万元,其中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单笔5万元以下的个人消费**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对应符合条件的累计消费金额10万元。
个人消费贷贴息方案明确**经办机构为6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12家**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5家其他个人消费**发放机构。同时鼓励地方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其他经营个人消费**业务的金融机构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扩大政策覆盖面。
服务业经营贷贴息方案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贴息政策:一是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
二是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合同且相关**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三是**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四是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根据服务业经营贷贴息方案,**财政给予贴息的服务业经营主体**经办银行为21家**性银行。方案同时提出:有关方面发现**资金使用、贴息资金申领等违反政策规定的,要及时追回相关信贷资金和财政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对经营主体和经办银行进行处罚。相关经营主体、经办银行要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本通知要求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