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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明起实施

  8月20日,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了解到,广州于2025年8月21日,开始实施《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在广州市开户缴纳住房公积金满60个月及以上,没有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目前在广州**住房且已在商业银行支付**3年以上的,并满足其他办理条件的,可以与原商业银行协商办理将原来的商业**余额转为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商转公”。可贷额度根据房屋购买价格与评估价两者中较低者的70%计算,结合商贷余额等综合因素确定;可**期限根据原商业**剩余期限及与商贷已还年限合计不超过30年等确定。经审批通过后的**利率,执行住房公积金**利率。

  同时,《办法》规定分别以个贷率75%启动、85%防控轮候和90%暂停作为动态调控机制,既保障了首套刚需家庭**需求,又较好地管控资金风险,确保政策执行可持续性。

  《办法》为承担商业房贷的家庭打开了降息通道,有利于刚性住房需求家庭减少利息负担。以商业**200万元,30年等额本息还款周期为例估算,住房**年利率由商业**的3.3%降至住房公积金的2.6%,每月还款利息可减少752元,共计减少利息超过26万元。

  申请“商转公”只需“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在原商贷的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就可完成申请,无需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

  “商转公”政策的出台,拓宽了住房公积金受益范围,助力刚性住房需求,切实减少缴存人家庭偿还自住住房的**利息支出,对增加可支配收入,释放社会消费潜力,助力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这既是对民生需求的回应,也是激活市场的积极举措,将进一步减轻缴存人的购房负担,助力更多家庭实现安居梦想。

  (总台记者 郑澍 刘润泽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