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组合拳”发力 助推自贸港建设“加速跑”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今起(8月21日实施。这一《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哪些?有哪些政策亮点?来看专家的解读。
《实施细则》主要内容聚焦如何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资管产品,也就是哪些境外投资者可以投、可以投资哪些产品、用什么账户投资、资金如何进出等。
根据细则规定,海南自贸港跨境资管试点面向全球的境外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投资者,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投资产品范围涵盖海南自贸港内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在R1-R4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等。此外,投资账户也较灵活。境外投资者可在海南自贸港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及自由贸易账户等,通过这些账户购买试点资管产品,并鼓励以人民币计价及结算。
记者了解到,此次初始试点设定了总规模,也就是说境外投资者购买的试点资管产品资金净流入规模上限为100亿元人民币,后续可根据海南自贸港经济金融发展形势、**收支形势、市场实际需求等,动态调整规模上限。
招联**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对境外投资者而言,试点开辟投资**金融产品的新通道,丰富人民币资产配置选择。对境内资管机构而言,试点也可以扩大客户来源,扩展业务增长空间。
自贸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优化政策发布
日前,海南自贸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新办法发布,对2022年发布的旧办法进行优化和完善。
新办法的优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优化“累计居住满183天”核算方法。将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纳入居住天数统计范畴,同时明确“在海南自贸港实际居住不得少于90天”。
二是优化特定行业覆盖范围。为精准服务海南**产业发展,新办法将旧办法中“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这一享受优惠的特定行业范围,优化为“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与全流程监管。新办法明确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所属企业、单位必须在海南实质性运营,且业务发展与享惠情况相匹配。高端紧缺人才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情况应在所属企业或单位进行个人申报和公示,税务、人社、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通过**抽查等方式。
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核心政策之一。自2020年6月以来,海南结合实际推动实施并优化完善这一核心政策,截至2024年12月底,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累计享惠3.9万人次。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