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外债业务试点在多个省市开展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8-23 08:17:08•阅读 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邱海峰
记者从**外汇管理局获悉,**外汇管理局近日决定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这16个省市分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东、四川、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
据了解,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试点政策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有序聚集。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