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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优化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服务

  近日,**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该《办法》在《商业银行并购**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基础上进行修订。《办法》共33条,修订**涵盖拓宽并购**适用范围、设置差异化的展业资质要求、优化**条件、强调偿债能力评估等多个方面。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此次并购**政策的调整体现出监管部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将为市场化并购重组提供更**的金融支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办法》拓宽并购**适用范围,根据用途将并购**分为控制型并购**和参股型并购**。在《指引》适用的控制型并购交易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并购**支持满足**条件的参股型并购交易。

  《办法》对两种并购**设置相应的并购**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并购**期限。其中,控制型并购**的并购**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上限、并购**期限较此前“松绑”,从而更好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此前《指引》规定,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所占比例不应高于60%;并购**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此次《办法》规定,控制型并购**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高于70%,并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参股型并购**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不得高于60%,并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

  “《办法》显著提高控制型并购**的比例上限和期限,预计将提高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绿色低碳等产业领域的并购整合活跃度。”曾刚表示,比如科技创新领域的并购通常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办法》提高并购**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将显著**科创企业并购的资金压力,尤其对于需要通过并购整合行业资源、获取关键技术的企业来说,融资门槛的**将加速产业整合与升级。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进一步补充说,《办法》施行后,跨境并购和私募股权收购也将受益。私募股权机构通过杠杆放大回报率,有望提升市场流动性。

  同时,《办法》对开展控制型和参股型并购**业务的商业银行,在要求监管评级良好、主要审慎监管指标达标等要求的基础上,设置差异化的资产规模要求。根据《办法》,开办并购**业务的商业银行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开展参股型并购**业务的,上年末并表口径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不低于1000亿元人民币。

  受访专家认为,商业银行并购**政策的放宽,对银行在信贷评价过程中精准地识别风险提出更高要求。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并调整面向科技企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并购**的信贷评价模型。

  “并购**业务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高杠杆并购、跨界交易及虚假套利。”田利辉说。

  对此,《办法》强调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评估。《办法》提到,商业银行应当在**分析战略风险、法律与合规风险、整合风险、经营及财务风险等与并购有关的各项风险的基础上,审慎评估并购**的风险,**评估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同时关注并购后目标企业的发展前景、协同效应和经营效益,综合评估对并购**的影响。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