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9月1日起施行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8-27 14:16:53•阅读 0
8月26日,住房城乡**、**人民银行印发《房地产从业机构反**工作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指出,为了预防**和恐怖融资(统称**活动,遏制**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房地产从业机构反**和反恐怖融资(统称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办法》明确,房地产从业机构不得向身份不明的客户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客户拒不配合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等信息的,可以拒绝向其销售房屋或者提供经纪服务,并根据情况向**反**监测分析**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房地产从业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拟进行的房屋交易与**等犯罪活动相关的,应当及时向**反**监测分析**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按照《办法》,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采取妥善措施,完整、准确地保存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同时,房地产从业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反**义务,接受反**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配合**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开展的反**调查。房地产从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活动,或者为**活动提供便利。
按照规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房地产从业机构履行反**义务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避免或者尽量减少对房地产从业机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与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工作沟通联系机制,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反**监督检查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