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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 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

  - 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 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发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保险、信托等机构提供金融服务

  - 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8月28日,《**** **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发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保险、信托等机构提供金融服务。

  意见提出,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新旧动能加快转换,人居品质明显提升,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安全基础**夯实,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加强城市群内产业链协作

  从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等方面,意见提出23项政策举措。

  在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方面,意见表示,稳妥有序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增强中西部和东北的城市群、都市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城市间定位错位互补、设施互联互通、治理联动协作。加强城市群内产业链协作,优化城市群之间产业分工和空间联系。发展壮大现代化都市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同城化发展,建立健全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促进通勤便捷**、产业梯次配套、公共服务便利共享。

  意见明确,增强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中小城市和县城承载能力。

  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

  在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方面,意见提出,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布局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和区域科技创新**。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业,推动生活**业补齐短板、提高水平。发展**经济、银发经济、冰雪经济、低空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深化**消费**城市建设。

  意见要求,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等资金渠道。对涉及重大安全和基本民生保障的,**财政加大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力度,**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补助。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发挥债券市场、股票市场融资功能,鼓励保险、信托等机构提供金融服务。加快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在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建设。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稳步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持续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建设创新型产业社区、商务社区。加快建设完整社区,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科学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一体化推进城市体检和城市更新,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城市环境,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意见还提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5G、千兆光网覆盖,优化算力设施建设布局,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升城际、城内通勤效率,完善交通枢纽换乘换装设施布局,加强停车位、充电桩等便民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