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规则_大宗交易规则
内容导航
股东大宗交易规则?什么是盘后大宗交易?
股票里说的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股票中的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大宗交易?
股东大宗交易规则?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什么是盘后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股票里说的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又称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每个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的**限额不同:
一、上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2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二、深交所规定:
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
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 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扩展资料:
股票的大宗交易流程
1、交易双方场外达成初步意向(也可在系统内发布交易信息),并 记录证券名称、交易价格、交易数量、对方席位号、约定号(6位数字)等信息。
2、交易双方在交易时间内到各自证券营业部,填写大宗交易委托 单,由营业部大宗交易经办人员进入大宗交易系统,并按照委托单内容操作。
3、交易系统核实该大宗交易符合相关条件后确认交易、划拨证券 和资金到交易对方账户,并在下一个交易日公布该交易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宗交易
股票中的大宗交易是什么意思
大宗交易是指达到规定的**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
简单来说就是买卖双方事先约定好了的大笔交易。
上交所: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深交所: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
什么是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也就是大宗商品交易,指单笔交易规模远大于市场平均单笔交易规模的交易现象,通俗讲就是大批量地买卖物质商品。
主要包括三个类别:能源商品、基础原材料和大宗农产品。常见的大宗商品有原油、有色金属、农产品、铁矿石、煤炭等。
拓展资料: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限额。另外,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3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万美元(含)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2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限额在原来基础上**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