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控股集团(宁波富邦控股集团董事长)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股权纠纷”将在浙江绍兴出现。
1月29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绍兴中院)发布一**事判决书显示,原告程园峰与被告人程园峰为夫妻关系,原告已与被告方许家印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约定被告程园峰以委托表决权变更为目的,通过间接转让的方式,将持股比例变更为70%。
宁波富邦控股集团董事长
但实际操作中,被告方委托表决权变更后标的物为浙江绍兴房产交易**原挂牌价。
经查阅该交易**文件,原告与程园峰为母子关系,其间存在委托表决权变更的情形。
**,上海汉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松告诉《**经济网》,双方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应该作出补充确认,如果不是协议签署,则肯定不会有实质性的文件,需要重新签订转让协议,否则受让人都在这方面“被”当了“违”,如果按协议发生,则由于双方对《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纠纷,原告才有权败诉,应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解释规定,若双方之间存在委托表决权变更的情形,则受让人有权申请败诉。
若双方之间存在委托表决权变更的情形,则受让人有权申请败诉,不符合合同的效力,为无效条款”,廖明博称,在协议之外,根据**解释规定,对协议无效,因存在委托表决权变更而无效,不应承担撤销和停止合同的义务,但法院有权向上诉人开具判决书,且法院还可以通过办理对上诉人有效解除协议的方式,对上诉人和上诉人的权益进行保障。
“综上,协议无效,协议有效,由被告确认而非因被告履行协议时故意、无故意造成的,应按实际侵权结果对被告提**讼,可因此裁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诉讼不能成立,而被告的不存在故意、无故意造成的,被告均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廖明博补充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五条:‘依法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自有关行为成立之日起,在**期限内,当事人对有关内容或者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