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八部》中,虚竹和公主短短三日缠绵,公主为何爱得那么深,非虚竹不嫁,30个交往技巧视频直播
《天龙八部》中,虚竹和公主短短三日**,公主为何爱得那么深,非虚竹不嫁
从虚竹和梦姑表现来看,梦姑的确爱得很“深”。至于原因,大概有两点吧。
一、梦姑为了保命
梦姑是在熟睡之中,被天山童姥掳来的。
但是梦姑并不知道,是谁将她带到冰窖的。

她一醒来,就发现四周漆黑无比,而且**严寒。
那时的梦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冰窖。
但是她的反应,却**“反常”。书里说:
那少女 嘤咛一声,转过身来,伸手勾住了他头颈。
梦姑**次见到虚竹,举止竟然如此大胆。
即便是个普通的女子,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行为,何况她还是皇室公主。
所以,我们有理由怀疑,梦姑此举,是为了保命。
二、梦姑对虚竹爱得那么深,也许是皇室封闭太久
梦姑是西夏公主,自幼生活在皇宫内院。
受到了诸多封建礼教的约束,她没有**自由。
更没有追逐爱情的权利。
对于她来说,如果没有遇到虚竹。
她**的可能,就是和邻国的王子通婚,来实现两国和平。
这是她的结局,也是她的宿命。
但是虚竹的出现,让她勇敢做了一回自己。
所以,所谓爱得深沉,并非指的是感情。
而是梦姑在最困惑的时候,虚竹带给了她一束光罢了。
简单得很嘛。
其实对于公主来说,虚竹和她那三晚,在她的角度看,如梦似幻。
诸位试想一下这个画面。你晚上睡床上,睡着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弄到一个地下室里,然后一位异性跟你亲热……此处省略三千字……结果你正在判断到底是真实的还是梦境的时候,你又睡过去了,睁开眼,发现自己又好端端的睡在自己的床上。昨夜那些事也只能用梦解释了。
如果说一晚倒也罢了,连续三晚夜夜如此,诸位,扪心自问一下,你们会不会觉得是奇缘?人嘛,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迷信,包括现在,头条里相信这些的一抓一大把。
加之西夏公主肯定是**……女性朋友肯定懂,人生初体验的对象必定终身难忘,何况还是这种奇缘。
所以后来虚竹真实的出现在西夏公主的面前时,那公主没被吓昏过去已经不错了。老天爷安排的,还说个屁啊,赶紧结婚吧。就这么简单的事
虚竹忽然闻到一阵甜甜的幽香,这香气既非佛像前烧的檀香,也不是鱼肉的菜香,只觉得全身通泰,说不出的舒服,迷迷糊糊之中,又觉得有一样软软的物事靠在自己胸前,他一惊而醒,伸手去一摸,着手处柔腻温暖,竟是一个不穿衣服之人的身体。
这便是《天龙八部》第36章(梦里真,真语真幻)中,虚竹**次与西夏公主幽会的场景。当时天山童姥为了躲避李秋水的追杀,藏到了西夏国皇宫的冰室内。因为童姥觉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李秋水是西夏国的皇太妃,住在皇宫。)
当时,童姥一心想让虚竹破戒,故意将鱼肉荤腥送到被她点了穴的虚竹眼前。虚竹宁愿受饿,宁死不屈。于是童姥逼他喝下鹤血,令他破戒。但固执的虚竹则是这样回应的:
“小僧为前辈所**,非出自愿,就不算破戒。”
童姥虽已九十六岁,却是个争强好胜的性子,见虚竹不服气,非要虚竹自愿破戒。于是便想到了“美人计”这一招。使了些手段,将西夏国公主赤身**抱到了虚竹跟前。虚竹当年二十四岁,正是干柴烈火的年纪。他虽从小在少林寺长大,参禅念佛,但男子好色本是天性,更何况他自**无从知晓男欢女爱之事,对女性更是好奇。并且他一身的少林寺禅功早就被无崖子化去,定力更不甚从前。这样一来,哪里还控制得了自己。
虚竹难以自己,双手微一用力,将她抱在怀里。那少女“唔,唔”两声,凑过嘴来,两人吻在一起。
于是,接下来的三天,虚竹都与公主**在一起,如梦似幻,一个成了“梦郎”,一个成了“梦姑”。那么问题来了,何以短短三日,公主为就爱得那么深,非虚竹不嫁了?
未谙世事
虚竹曾经想问出“梦姑”的真实身份,但是童姥却不想揭开这张底牌,只是告诉虚竹一点“梦姑”的信息,以图撩拨虚竹,让他答应自己的要求:
童姥哈哈一笑,道:“这位姑娘今年一十七岁,端丽秀雅,**无对。”
由此看来,公主十七岁,情窦初开,对男女之事也有了幻想。加上她从小深居宫中,除了半男半女的太监,见过的男人估计只有自己的父皇和皇兄、皇弟,至多加上一些侍卫。冰窖内虽昏暗,不见虚竹的长相,但虚竹却是个堂堂男子汉,二人**三夜,年纪轻轻未谙世事的公主容易动了真情,很快就对虚竹爱得死去活来。
如梦如幻
书中描述,公主每次被送到冰窖都是迷迷糊糊的,想必童姥做了点手脚,让公主能够更加放得开。而公主之所以会叫虚竹“梦郎”,便是因为她希望这是一场梦,**都不要醒来。但是公主实际上也知道自己每晚是被人绑走的,并非梦幻。从她后来招驸马的举动就可以看出来,实际上就是在寻找自己的“梦郎”,当然这是后话,让我们回到今日主题。
正是公主与虚竹的幽会,如梦似幻,让公主觉得他们二人仿若是前世便注定的情缘,越是如此想法,便更加深了几层她对虚竹的情义。
“昨晚上做了这个奇梦,今儿晚上又做,难道……难道,我真的和你是前世因缘么?”
女人都是感性的动物,什么都大不过上帝注定。如今的女人也依然如此,她们喜欢研究星座就是佐证。既然自己与虚竹的姻缘是前世注定的,那么这显然是公主对虚竹的爱更加深刻的重要因素。
思而不得
公主深居皇宫之内,每日见得最多的便是伺候自己的奴才,能够见到其他男子的机会少之又少。自与虚竹**了三夜后,她再也没有“做梦”,于是唯有日思夜想心中的“梦郎”。这种思而不得愈加令公主对虚竹之情义深了几分。这一点从他日后请西夏国王粘贴榜文,寻找虚竹就可以看出:
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他耳边悄声道:“梦郎,我便是找你不到,这才请父皇贴下榜文,邀你到来。”
总结
如此看来,虽然虚竹和公主只有短短三夜的**,但是一来公主年纪轻轻未谙世事,容易用真情;二来公主一心认为二人是前世定下的姻缘,加深了这种爱意;三来二人均心系对方又不能相见,思而不得情更深。如此这般,公主对虚竹的爱之深,就可以相见了,非虚竹不嫁也自然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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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爱虚竹那么深,肯定是有原因的:
1、首先,虚竹是公主在绝望中的一盏明灯,以公主当时的功力,在如此寒冷的冰窖中,能扛过一天已经是极限了,可是身边的男子却可以帮助她,让她感受不到冰窖的寒冷。
2、起初,公主**认为自己在做梦,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既然是梦境中的男子,她肯定会放下所有的戒心,接受梦里的指示。
3、在古代,女子的心理认知都是从一而终,既然**次给了面前的男子,那么她就不会后悔,只会用所有的心去更爱他,非他不嫁。
4、因为虚竹够强大,自古**爱英雄,这点也是没有改变的,而公主眼高于顶,虚竹的武功更是独步天下,所以公主非虚竹不嫁。
5、虚竹的温柔,其实虚竹在冰窖中是全心全意去保护公主的,他用自己的身体,不断消耗自己的内力,都是为了呵护面前的女孩,这样舍生忘死地为了一个女孩,说不动心是假的。
6、公主的温柔,其实在冰窖中,虚竹也层以为是梦境,透**自己太多的信息,让公主**的怜爱,这正是触动了她心底的那份柔软,让她觉得自己**要照顾好眼前的男子。
7、地位,两人的地位其实也是门当户对的,一个是西夏公主,一个是灵鹫宫主人,官方和江湖势力的合体,他们结为夫妻很般配。
8、纯粹的爱,虚竹的爱是不掺杂**一点杂质的,相信公主**是可以感受到的,这种爱让人不忍心去**,她也喜欢这份纯粹的爱。
所以,公主之所以那么地爱虚竹,并不是空穴来风,不论是他们的身份地位、武功能力,亦或者是他们身边的朋友都不是泛泛之辈,而且种种细节、种种溺爱让她爱的那么深,并且非虚竹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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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初尝禁果,一发不可收拾,虚竹少林寺习武出身,又得到了百年修为,自然那那啥相当厉害[机智]而且虚竹性格温顺明明有实力却又对公主温柔备至,自然深得公主芳心!还有一个原因,晚上看不清样貌,虚无飘渺的感觉会把对方幻想成自己心中最**的样子(晚上看人都比较帅,白天太阳底下看谁谁丑[我想静静])人呀,最怕想,一胡思乱想,本来不新欢的都可能会喜欢上,更别说本来就有点喜欢的了,越想越就越想,越想就越想……所以就……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了犯罪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了犯罪?
**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入户**、携带凶器**、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小偷入户**,属于**罪的加重情节,无论数额大小,均构成**罪,应当以**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罪,以**、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妇女、**幼女情节恶劣的;
(2)**妇女、**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
(4)二人以上**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案,小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与女子发生关系,显然已经违背妇女意志,构成**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个问题:数罪并罚的问题。
本案小偷既属于入户**(一般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构成**罪,应当数罪并罚。
假如小偷**罪应当判处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罪应当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那么他**的量刑,应当在两个量刑当中较重的那一个之上(四年六个月以上),两个刑期之和(就是三年六个月 四年六个月=八年)之下,也就是四年六个月之上、八年之下,考虑案情的其他情节予以量刑,例如可以判处六年有期徒刑。
在一个炎热的三伏天,小偷闯入某女子家中,发现只有**一人在床上躺着睡觉,即生歹意,**自己的衣裤,与**发生了**,**误认为是自己的丈夫呢!
小偷完事立即撤离现场,不久**丈夫在外应酬回家,宽衣解带与自己的**妻子**,**说:你刚才做完,怎么又要做呢?
事情真相大白了。
警方经过连夜抓捕,通过监控将犯罪分子抓获!
经过法院审判,以**罪判处罪犯有期徒刑4年!
夏天已到希望女性朋友晚上睡觉**关好门窗,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在论成分的年代,魏四家被划成地主成分,由于是地主成分,魏四一直娶不到老婆,魏四到三十五岁时,经媒婆介绍,才娶了个半傻的媳妇,名叫金花。
金花虽然半傻,但是人长得水 灵灵的,一双大眼睛看着人,给人一种痴痴的、忧愁的感觉,实在让人心疼。
金花比魏四小十五岁,虽然说魏四三十五岁,才娶上半傻媳妇,但是他人长得很帅,在批斗地主的大会上,社员们最多想看的不是戴着高帽子的地主魏长青,而是他的孙子魏四。
魏四家由于是地主成分,房屋四周都没人家居住,只有魏四一家住在那里。
一个夏天的晚上,相当热,热得人很难受,那时只有手摇的巴蕉扇子,电风扇,电空调就不用提了。魏四就用木板,放在两张长木凳子上,让半傻媳妇金花在外面乘凉睡觉。
自己吃过晚饭就到东庄去串门乘凉去了。
半傻媳妇一个人睡在门外的木板上,公公婆婆在家里睡觉。
生产队放水员王三觊觎半傻媳妇金花好久了,他每天给生产队秧田放水,都路过金花门口,这会儿正好看到金花睡在外面,好像睡着了。
王三就动了歪心事,刚才遇到魏四上东庄了,估计又是找他的好朋友聊天去了。他再瞅瞅魏四家里,家里面没有灯,心想魏老爹,魏老太太可能睡觉了。
王三朝四周看了看,就和金花发生了关系。金花眯着双眼,似睡非睡。
王三离开魏四家,扛了一把铁锹,又去放秧田水,可是没有跑多远又遇到魏四。
魏四回到家就躺在半傻媳妇身边,想和自己的媳妇好一下。
金花抓住短裤:“你刚才才跟我好了的,又要跟我好。”
魏四一跃而起,“谁跟你好了?”
金花还是眯着双眼:“你呀!”
“我?”这怎么可能。他看着眼前躺着的半傻媳妇,没有过多的去责怪她。
心想,刚才只有王三从我家门前路过,肯定是这个老东西。
魏四心里这样想着,就帮自己的半傻媳妇穿好衣服,拉着她直奔大队治保主任家。
治保主任连夜把王三从家中叫来,王三看到金花和魏四都在,知道事情不妙,吓傻了,啪通一声跪了下来。金花见王三跪下来,不知啥回事,咯咯地笑了起来。
“活宝。”治保主任骂道。
治保主任骂金花活宝,金花听了更加高兴起来,“哈哈,竖起手指,我家那个人跟我好了两回,我是活宝!哈哈哈!”
王三听金花这么一说,知道金花把他当魏四了。他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我什么事也没有做,你让金花说。”
魏四说:“你欺负我家媳妇傻呀!做了还不承认。”
治保主任把王三狠狠批评了一顿,“金花傻,我可不傻,只有你从魏四门前路过,魏四遇到你了,你还想不承认,按照法律,以**罪论处,坐三到十年的牢,不是没有可能。”
王三听了治保主任的话,吓得连声说:“我承认刚才我犯糊涂了,我对不起魏四,你饶了我吧!”
王三哭着抱住魏四的腿子。治保主任见状,“王三你先回家,我以后再找你。”
王三爬起身擦擦眼泪,回家了。“一个五十多岁的人,还不知事,做出这种事情来。”治保主任自言自语地说着。
治保主任又对魏四说:“你也先回家,这个事情如果上报,你家媳妇又说不分清,闹得纷纷扬扬的,你家过去成分又不好,现在你家生的儿子,替儿子想想,你傻媳妇跟王三平日里又互不来往,就这一次。你看怎么样?”
魏四只是成分不好,但他的知识可不浅,当时的初中**,可算是文化人了。
魏四心想也只能这样,只是便宜了王三。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小偷是否构成犯罪?
首先小偷构成**罪,次之**罪,数罪并罚。
我的回答可能与题主问得有点偏差,半傻媳妇误把生产队放水员当成丈夫发生了关系。这也以**罪论处。
根据**罪的条文规定:其他手段是指除上述**、胁迫手段外使妇女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手段,如利用醉酒、**使妇女意志模糊或丧**志,乘妇女熟睡,重病、受伤不知抗拒或无力抗拒的状态下奸**女。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罪论处。
王三在当时和半傻媳妇金花的事情,被大队治保主任压下来了,但治保主任如实反应给了乡里,和大队书记,大队书记对王三进行了批评和教育。生产队把王三放水员的活儿给取消了,从此跟着壮劳力一起干活。
人不管到什么时候,就得守规矩,不可起歹心和有非分之想,是自己的,什么时候用,都坦然自若。否则后果都要按法律法规论处。
这种案例因为不是****,所以要从案件的主体和载体两个方面来解析:①主体是小偷入室行窃时看到了酒醉不醒的女主儿,顿起邪念并趁机与其发生**占有了该女。②虽说女主当时错把小偷当成了自己的丈夫并未反抗,但那是在酒醉朦胧、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发生的,客观地形成了本案的载体,也就是说女方是本例案件的受害者。因此本案中的小偷属于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构成**罪!
**古代有哪些处罚方式特别残忍的酷刑
**古代统治者为了稳固自己的统治,约束臣民,相继发明了许多种惨无人道的刑法处罚方式。
这些处罚方法,时至今日听起来仍然让人毛骨悚然,闻之色变。
下面是几种比较最残酷的刑罚处罚方式。受过以下几种刑罚的,一般都是社会影响极坏,犯罪极大之人。比如犯上作乱、阴谋篡位等。
凌迟
**古代惩戒犯人的残酷刑罚不下几十种,但若说最残酷刑罚则非凌迟莫属。
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即将犯罪之人剥光全身衣服,然后**将其绑在一柱子之上。之后狱吏用利刀像片鱼片一样生割犯人。按规定每位受刑者要割3000多刀,但大部分受刑之人还没有达到此数目,便会因失血过多身亡。
腰斩
顾名思义就是用利器将犯罪之人从腰部斩断。
(腰斩)
先将犯罪之人脱去上衣**腰部,然后将犯人置于一大铁铡刀之下。行刑时狱吏用尽全身利器像铡草料一样将犯人从腰部一分为二。
腰斩的残酷在于犯人受此刑后并不会马上死去而是尚有意识,**自己眼睁睁的在巨大痛苦中死去。
车裂
车裂又称五马分尸,即将犯人的头和四肢用绳子分别系在五架朝向不同的马车之上。行刑时狱吏用鞭子狠抽五头马匹,这样马匹因不堪忍受鞭挞剧痛便会拼命使劲朝自己方向拉动马车,**系在五架马车上的人就被活活撕裂。其场面惨不忍睹!战国时期,主持秦国变法的商鞅即以谋反的罪名被车裂。
(即将接受“车裂”的囚犯)
骑木驴
这是古代用来惩罚女性的一种残酷刑罚。其着重针对那些不守妇道、谋害亲夫的女犯人。
这种刑罚的操作过程是,将女囚犯全身剥光衣服,然后狱吏将这些一丝不挂的女囚犯抬到一个外似驴马的木制可移动的车子上。“驴”的背部上面有一根可上下移动,外形似雄形生殖器的木制小粗棍。然后将这木棍插入到女囚犯的下体中,为防止犯人在行刑过程中因忍受不了剧烈疼痛进而产生身体移位,故行刑前狱吏还会用长铁钉将犯人双腿钉死在木驴上。
行刑时官吏会敲响破锣、破鼓开道游街。木驴在移动的过程中,插在女囚犯下体的木棍会上下摆动,女囚犯下体逐渐被撕裂,**因失血过多而亡。即便不死身体也会留下巨大残疾,终生成为废人。
炮烙
即用炭火将一根铜制柱子烧红,然后将赤脚犯人驱赶到上面行走,**犯人因忍受不了脚步剧痛从柱子上跌落下来,进而被下面的炭火活活烧死。
(炮烙)
剥皮
狱吏先用利刀将囚犯后背从中间刺开,然后用手生剥犯人皮肤,犯人在一步步痛苦挣扎中流血过多身亡。
烹煮
在刑场置一口大锅,然后里面装满水(也有说用油),然后用木柴将大锅里的水加热到沸腾状态。再有狱吏将囚犯抬入锅中烹煮。可以想象这场面有多么惨烈!
(活埋)
除了上面列举的这几种特别残酷的刑罚,还有许多其它酷刑。如斩首、活埋、宫刑(**男人生殖器)、刖刑(砍掉人的脚)、膑刑(砍掉人的膝盖)、插针(用铁针刺入人的十指)、剖腹、抽肠、截舌(将舌头用刀割下来)、射杀、沉河(将犯人装到笼子里沉入河中)、绞刑、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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