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以不做么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04-09 00:56:00•阅读 0
一、交通事故**鉴定可以不做么
在交通事故中,**鉴定的进行并非强制性的。然而,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亡,那么进行**鉴定通常是必要的。这是因为**鉴定能够提供科学、客观的证据,帮助确定事故责任等关键问题。
二、**鉴定的申请途径
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申请**鉴定。
1.他们可以向办案的交警机关提出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这种途径下,根据**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由办案的交警机关或其上**机关直接委托具备**的鉴定机构进行,无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2.受伤人员还可以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委托进行鉴定。
3.通过法院委托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
4.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三、异议和重新鉴定条件
在交通事故的**鉴定过程中,当事人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但是,申请重新鉴定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这些条件可能包括鉴定程序存在瑕疵、鉴定结论明显错误等。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并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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