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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龄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

  据微信公众号“商洛公积金”和商洛新闻网消息,11月4日,陕西省商洛市召开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助力高校**生在商安居、提高**额度、西商公积金融合互认互贷、保障性住房**、**政策叠加使用等十个方面惠民政策做了介绍。

  文件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额度。将商洛市主城区即商州城区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其他六个县个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额度叠加使用政策。凡符合商洛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额度不超过130万元。

  商洛市还将调整首套、二套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购买商洛市行政区域内首套、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由首套20%、二套30%,统一调整为15%。

  优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凡在商洛市行政区域内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即年龄在16周岁至60周岁的大学生、个体工商户、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等自由职业者,不设置户籍、社保缴存等准入门槛,均可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范围。

  调整职工偿还****年龄。缴存家庭使用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年龄由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68周岁、女63周岁,或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期限仍为30年。

  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及其**在婚前各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且均已结清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再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执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利率。

  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参照商洛市购买、还贷提取政策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首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