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4-11-08 17:16:53•阅读 0
财经11月8日讯 今日下午,十四届******会**2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会关于批准《**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下午4时,******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这一决议,邀请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许宏才出席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许宏才在会上表示,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院提出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提请******会审议批准。议案提出,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便于操作、尽早发挥政策效用,新增债务限额**安排为专项债务限额,一次报批,分三年实施。
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财政部拟定了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
******会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会组**员认为,**院提出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是贯彻落实党**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保障地方财政平稳运行,支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赞成提请本次**会会议表决通过。
11月8日,十四届******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
许宏才指出,议案已经******会批准,**院财政部门将按程序尽早下达分地区限额,地方政府将依法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各级**及其**会将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