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揭秘:120余名亲友骗至绵阳参与传销,两名“出局”传销老总被公诉
作者:网络 •更新时间:2023-08-24 12:51:26•阅读 0
11月3日,李旭反**团队获悉,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起**案。该**组织以“南方资本运作”为名,在绵阳市涪城区从事**活动。截至案发时,有两名被告人已经晋升为“大经理”级别,但后来都“出局”了。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和领导**活动的罪行,检察院依法提起了公诉。
经过法律审查查明,2011年7月左右,被告人张某加入了“南方资本运作”**组织,然后发展了张某某、孙某等人被告人王某通过孙某的介绍加入了这个**组织,在绵阳从事**活动。
被告人张某和王某通过谎言邀约的方式,以做生意、做工程的名义骗取他们家人、亲戚、朋友等与他们关系密切的人来绵阳,并通过串门讲课、播放视频、讲解奖金分配制度等方式与这些被邀约人进行沟通,诱使他们交纳申购款33500元人民币,加入这个**组织。
通过“五级三阶”的运作模式来发展和管理下线人员。他们安排南方资本运作的老人给新进来的下线人员上课,提供学习资料和观看视频,让新人相信这个**组织能够赚大钱,是合法的,并诱使他们的下线继续发展下线,以此来壮大团队、晋升级别并**赢利。
截止案发时,被告人张某和王某都已晋升为“大经理”,负责团队下线人员的申购办理、工资计算和发放等工作,但后来都“出局”了。目前已核实被告人张某的下线人数达50余人,被告人王某的下线人数达70余人。
2019年9月2日,被告人张某主动到**机关投案。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和王某违反了**规定,组织和领导**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组织和领导**活动的罪名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