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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城中村改造督查制度 打造影响力经济城市

近日,《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旨在积极稳步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有效**各类安全隐患,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总体要求。明确提出**有序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切实**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建设宜居、韧性、枢纽、智慧城市,为加快打造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城市和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支撑。2、**任务。包括明确城中村改造对象,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计划,编制城中村改造综合方案,依法实施征收,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完善制度体系。3、实施要点。包括推进拆除新建类项目实施,推进整治提升类项目实施,推进拆整结合类项目实施。4、组织保障。包括明确职责分工,严格监督考核,强化宣传引导。5、有效期。自2024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