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快讯

《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出炉 AI审方乱象将迎来强力监管

  AI秒开**、促销式买药赠药、未成年人网购**药无门槛……这些**药网络零售乱象将迎来强力监管。

  近日,**药监局发布《**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药网络销售的全链条进行了细致规范,其中多项条款引发行业广泛关注,如明确禁止人工智能替代药师审方,并对**审核流程、促销行为、未成年人保护等多项关键操作划定红线。

  这份备受医药行业与电商平台关注的《征求意见稿》,将如何从源头防范**风险?《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主任邓勇、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邵颖芳。

  记者:《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三条明确禁止人工智能或其他岗位人员代为实施**审核工作。在您看来,监管层出台此规定的核心考量是什么?

  邓勇:这一规定是基于对药品安全性和专业责任归属的审慎考量,强调责任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人”,而非“算法”。**审核是融合了药学知识、临床经验、患者个体情况研判的专业化决策过程,必须由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完成并签字确认,确保每一张**都有明确责任人。

  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层**排斥AI技术的应用。相反,规定中强调的“代为实施”也为AI技术设定了清晰的辅助性角色定位。人工智能可以在审方流程中发挥强大的前置筛查、风险提示和效率提升作用。监管鼓励的是“人机协作”的理想模式:AI作为**的工具承担初步分析和预警工作,药师作**决策并承担法律责任。这既利用了技术优势,又牢牢守住了患者**安全的**防线。

  记者:《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四条建议将**审核人员日均审方量控制在300张以内。在平台促销活动期间,企业应如**衡效率与质量?

  邵颖芳:这一建议性指标旨在保障审方质量,避免过度追求效率牺牲安全。平台促销期间**量激增,确实可能带来压力。企业可通过增加药师投入、引入AI辅助等方式平衡。目前医药电商竞争激烈,价格透明度高,平台须通过优化运营和提供差异化服务来消化。

  记者:《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建议询问未成年人是否取得监护人同意。平台应如何有效且不侵权地验证购买者身份及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状态?这是否会与用户隐私保护冲突?

  邓勇:通过强制性的实名认证系统(如绑定身份证信息初步筛选未成年人。当识别到购买者或****对象为未成年人时,系统应自动触发验证流程:一方面,在下单环节设置强制弹窗,要求用户明确勾选“已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的选项并签署电子承诺;另一方面,对于高风险或高价值药品,平台可进行回访,向预留的手机号核实监护人意愿,并全程录音存证。

  这些措施需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必要原则,仅收集实现监护目的所必需的信息,明确告知信息用途,并在验证完成后及时**处理或安全删除。

  邵颖芳:如果一名未成年人使用**账号下单并通过了审核,后续发生**安全事件,责任可能涉及平台、药师、开具**的医生和账号持有者。平台若未履行审核义务应担责;药师未严格审方须担责;医生开具不当**须负责;账号持有者若允许未成年人使用或未尽管理责任,也须承担相应责任。**实践中会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征求意见稿》中的“建议”性表述可能削弱约束力,个人认为“建议询问”的表述应改为“应当”,以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记者:《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禁止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药。您如何理解这一规定对净化行业生态的长期意义?

  邓勇:其深意在于**切断**药作为“促销工具”的商业属性,杜绝诱导非理性购药行为。**药必须严格遵循“对症**”的原则,**脱离诊疗需求的获取都潜藏滥用风险。从长期看,此举将推动竞争焦点从价格战转向药学服务能力与药品质量,构建更安全、理性、可持续的医药零售生态。

  邵颖芳:主要考量包括防止**滥用、避免误导消费者、维护**严肃性及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禁止买赠能防止资本通过补贴战、促销战挤压中小实体药店,有利于维持多样化供应体系。长远看,将引导企业从价格竞争转向服务竞争,帮助公众树立正确**观念,促进合理**。

  记者:企业应如何把握营销创新与违规风险之间的界限?

  邵颖芳:企业应严格把握营销创新与违规风险之间的界限,坚持服务与产品分离原则,健康咨询服务可以作为独立价值进行提供,不得与药品购买捆绑。平台禁止诱导误导患者,采取模糊服务与药品间关系的方式进行营销,要对提供的服务进行明确,主动**息,做到信息透明。营销创新的**目标,是促进患者健康而非规避监管。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