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披 拟新设三个环境议题指南
9月5日,证监会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了“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个环境议题披露指南并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针对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识别与评估、核算流程与方法、披露要点等**难点问题提供细化指导,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促进规范披露。
2024年以来,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指导沪深北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和《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体系。相关规则出台既提升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意识,也帮助企业明确了披露要点,A股上市公司ESG**评级明显提升。
未来,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将遵循“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持续完善规则体系,覆盖更多关键议题。
不增加额外强制披露要求
在起草思路上,本次指南修订新增了“污染物排放”“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三个章节内容,基于指引要求为上市公司编制可持续发展报告提供参考,不增加额外强制披露要求,**提示相关议题的主要工作流程和示例参考,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领域的实践能力。
内容方面,本次指南修订详细举例解释相关议题的常见风险和机遇,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导致的产能限制、化石能源开采难度增加等风险,新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引入水循环利用系统**废水排放成本等机遇;并提供披露数据的通用计算流程与方法,如提示常见的污染物类型和披露示例,核算能源用量的具体方法和能耗计算公式、取水量和耗水量的计算公式等。同时,细化指引要求,明确具体信息披露要点,包括污染物排放信息、减排信息、能源总消耗量、总耗水量等具体信息披露要求。
制度设计的核心目标并非单纯要求企业“为披露而披露”,而是通过明确风险与机遇的分析框架,引导企业主动关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关键问题。例如,在环境议题指南中,详细列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导致的产能限制、化石能源开采难度增加等风险,以及新污染防治技术应用、水循环利用系统引入等机遇,帮助企业将可持续发展与经营决策深度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
规则制定过程中,充分借鉴**成熟框架与研究成果,如参考ISSB(**可持续准则理事会、TNFD(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的风险分类方式,将自然相关风险划分为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同时,结合**发展**,将污染物排放、乡村振兴、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科学伦理等具有**特色的议题纳入披露范围,形成“博采众长、因地制宜”的制度体系。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交易所指南层级的文件通常无需公开征求意见,但考虑到可持续信息披露涉及领域新、技术性强,前期已部分征求上市公司、中介机构、高校研究院等多方意见,此次专门再预留时间收集反馈各方意见,以**程度凝聚共识、完善规则、推动高质量发展。
规则体系持续完善
新“国九条”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此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披露规则体系持续完善。
2024年4月12日,证监会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指引要求,强制披露主体包括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这些企业最晚应在2026年4月30日前**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与**准则兼容性较高,同时深度融合**实践。
不少上市公司反映,在ESG报告编制过程中充分参考了指引内容,为评级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指引在议题引导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指引的出台让企业可持续披露更加有的放矢,目标更加明确,减少了学习****其他标准的成本。
今年1月17日,证监会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首批指南包括“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应对气候变化”两个具体指南,结合上市公司**难点问题和现阶段实践,为上市公司提供细化工作指导。
9月5日,证监会再次指导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三个环境议题指南,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可持续发展意识、促进规范披露。
市场人士认为,总的来看,我国已初步形成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为授权性规定,以指引为细化强制性和底线要求、指南为参考性规范和典型实践推荐的可持续发展规则体系,有助于引导上市公司践行新发展理念,提高可持续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彰显优质公司投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