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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网络直播行业涉税违法

  近期,河北、湖南、辽宁等地税务部门曝光依法查处的2起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涉税违法和1起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分别是:2019年至2021年,河北楚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虚抵进项税额,多列成本,违规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1261.51万元。该公司还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向旗下签约主播发放劳务报酬,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59.70万元。

  2021年至2022年,湖南颜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支付旗下签约主播业务工资薪金、劳务报酬,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共计208.86万元。2021年至2023年,网络主播李呈祥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网络带货,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243.50万元。

  从税务部门今年公布的一系列案件来看,部分MCN机构为**运营成本、争夺主播资源,虚化代扣代缴职责,将“避税”作为吸引主播的手段。他们通过拆分收入、虚构业务、设立空壳公司等手段,帮助主播逃避纳税义务,甚至自身也通过虚开发票抵扣税费,形成“双向逃税”的恶性循环。税务部门对这类偷逃税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曝光,既是对违法者的警示,也是对守法经营者的保护。

  “从这次曝光的案件中可以看出,部分网络主播存在隐匿收入的错误认知,有的通过私人账户收取打赏、佣金,隐瞒真实收入;有的注册个体工商户,通过乔装打扮、隐匿收入伪装成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虚假申报;还有的与MCN机构串通,少缴不缴税款。这些行为不仅导致**税款流失,还**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湘潭大学法学部教授王霞表示,MCN机构作为平台经济中的重要参与者,亟需**理解并履行其税法义务,以**形式不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的行为,本质上都是突破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必然会被依法追责。

  “MCN机构的涉税乱象,会衍生上下游虚开发票等关联性涉税风险,进一步侵蚀**财力,也会向旗下主播传递‘投机取巧可获益’的错误信号,更会在社会上产生负面示范作用。”河北经贸大学财税学院院长王晓洁认为,唯有斩断偷逃税的“黑手”,加强监管、推动合规,才能让MCN行业行稳致远。

  “MCN机构并非简单的‘中介角色’,它既是网络主播收入的核算者,也是税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法定承担者,其职责的履行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深刻影响着网络主播的职业发展、平台的规范运营以及整个行业的健康生态。”首都经贸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颖认为,MCN机构快速发展,不仅对其在网络主播孵化、内容创新、价值**等多方面有了更高标准,更对MCN机构自身的合规经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10月1日起,按照**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规定》进一步明确了MCN等机构报送网络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税信息的义务,这意味着平台内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将更加透明、可追溯,也将更好地被约束。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既促进平台经营者依法纳税、合规经营,又引导平台与平台之间、商户与商户之间、线上与线下之间更公平竞争,为线上平台经济与线下实体经济更好发展提供积极支持。”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岩认为,平台内经营者应主动学习税法、遵守税法、敬畏税法,监管部门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法治、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