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撤资如何退还股份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3-21 06:43:50•阅读 0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或是其他股东收购股份是
贷:实收资本。
我国《公**》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规定了三种机制。其一为其余股东的同意权,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获得其余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异议股东的强制购买义务。《公**》第71条规定“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这项规定体现了股东期待权利和股东财产权利的平衡,人合属性本能地排斥局外人的加入。但赋予其余股东否决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并不意味着剥夺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所以法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被否决后,行使否决权的代价是履行强制购买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