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预付卡销售如何入账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3-23 20:21:37•阅读 0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条的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预付卡消费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