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股权激励业绩考核目标遭监管质疑,公司回应
财经5月20日讯 日前,科力远因股权激励事项收到上交所下发的监管工作函,公司昨日晚间就相关事项进行回复。
4月21日晚间,科力远发布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告,此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额不超过83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98%。
科力远此次激励计划各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或者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70亿元或者2026年净利润不低于2.25亿元,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或者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3.5亿元。
前期公告显示,2023年科力远实现营业收入37.11亿元、净利润-1.36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64亿元、净利润-0.10 亿元。
上交所要求科力远结合历史业绩表现及其变动情况、主营业务开展情况及发展规划、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此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设定依据、合理性及可实现性。
对此,科力远回复称,结合订单情况,2025年-2027年,预计电池材料板块营收分别为22.38亿元、26.13亿元和31.07亿元;电池板块预计营收分别为15亿元、16.51亿元和18.16亿元;储能板块的预计营收分别为20.15亿元、32.84亿元和52.59亿元,三大板块合计收入预计为57.54亿元、75.48亿元和101.82亿元。
科力远表示,通过对公司发展规划及订单情况的分析及预测,营业收入方面,在未考虑贸易收入及其他额外收入的情况下,三大业务板块所产生的收入合计已达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对2025年-2027年营业收入的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方面,三大业务板块的归母净利润合计已达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对2025年-2027年净利润的业绩考核目标,但不含其他平台费用、参股公司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损益及资产计提减值等不确定因素。
在此种情况下,为体现激励性,公司选择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作为考核指标,满足其一即视为考核达标,有效兼顾股东回报能力和持续成长能力;为体现约束性,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变化及市场竞争趋势、公司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设定具有挑战性的考核目标,在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内,通过产能提升、市场扩张、业务优化调整等一系列持续、**的举措,加**大业务创新突破,迈向新高度。因此,此次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设定科学、合理,具有可实现性,能够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科力远于2022年11月披露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至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个行权期,2023年营业收入值不低于60亿元;第二个行权期,2023-2024两年的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150亿元;第三个行权期,2023-2025年三年的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280亿元。公司**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且从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看,第二个行权期达成行权条件的可能性较小。
上交所要求科力远结合前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达成情况,说明导致公司前期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的影响因素及其持续性,并说明在前述情况下仍就本次激励计划设置较高考核目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误导性提示等情形。
对此,科力远表示,公司前期未达成业绩考核目标的影响因素主要系碳酸锂价格的超跌。在测算2025年-2027年业绩考核目标时,公司已经充分考虑了碳酸锂价格及锂电材料产能的潜在影响,以确保目标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因此,此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系公司经合理预测并审慎考量后设定的,符合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及可实现性,不存在误导性提示。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