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预付式消费值得“托付”
一直以来,预付式消费在健身、培训、餐饮等领域广泛应用。商家以“优惠”和“折扣”吸引消费者,使其享受便利与实惠。然而,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商家跑路现象,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也削弱了公众的消费信心。
预付式消费的本质是消费者提前支付费用,商家承诺在未来某段时间提供相应服务。对商家而言,该模式能提前锁定客户、回笼资金,有助于缓解经营压力、扩大规模或优化服务。但从消费者角度来看,为了享受折扣提前支付费用,却对商家后续是否履约缺乏有效制约。一旦商家出现违约行为,消费者便处于被动局面。
今年5月份,《**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实施,进一步明确预付式消费中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相关权利义务,对预付款退还、赔偿责任、卷款跑路等情形作出规定,强化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但在事实操作层面,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中仍然存在取证艰难、退赔无门、审理周期长等问题。
采用预付式消费经营模式的商家通常具有高周转的经营特点,与之对应的是商家抗风险能力较弱,需要持续吸纳预付款维持其经营。当资金缺乏有效监管,应付账款转换为持续的成本压力,消费者获得的账面优惠无法兑现,商家和顾客便陷入两败俱伤的境地。
如何让预付式消费做到扬长避短,在保障合规的前提下充分释放业态活力,成为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和平台企业努力的方向。
杭州推动支持在预付式消费领域发展平台经济新场景新模式,这种治理不是简单地限制预付式消费,而是在“第三方平台 支付机构 银行信托”的市场调节模式下,监测和追溯相关往来资金,及时警示风险,保障消费者利益;北京多部门联合平台企业推出“安心消费在北京,消费权益有保障”活动,在多个服务消费领域推出“按次核销、剩余可退”的次卡团购产品,同时借助第三方力量为消费者兜底。依托技术和平台力量确保消费者资金安全,更好促进预付式消费健康发展,反映出市场治理宜疏不宜堵,形成良性循环才能收获消费者信任。
安心消费的核心在于保障。只有消费者能够放心预付、不必靠“运气”选择商家,预付模式才能真正发挥其优势,促使商家聚焦服务质量与产品提升。我们期待这一模式在有序监管下持续释放活力,让消费者切实享受到便利与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