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四项税收优惠发布,释放长期红利
作者:LR •更新时间:2025-09-03 17:16:23•阅读 0
9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重磅通知,明确四项税收优惠政策,旨在支持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专家普遍认为,此举将推动社保基金成为资本市场长期机构投资者的“压舱石”,**市场向“长期价值”加速转型。
图片来源于财政部官网截图
此次发布的《关于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税收政策的通知》,为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送上了一份“大礼包”,通过四项精准的税收减免,**覆盖了投资过程中的主要成本环节:免征增值税,对承接主体在运用划转资产投资过程中取得的**服务利息及金融商品转让收入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不征税,将转让划转资产取得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免征印花税,承接主体转让划转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免征印花税;以及证券交易印花税先征后返,对转让划转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及运用现金收益买卖证券的印花税实行先征后返。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分析指出,这些税收优惠措施直接、有效地提升了承接主体的净收益空间。他进一步解释,例如,免征金融商品转让增值税直接**了交易成本,这些措施将显著提高投资回报率,极大增强了承接主体的“投资动力”。同时,税收优惠也**了试错成本,鼓励承接主体从传统低风险资产(如国债转向多元化配置,从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升收益。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采取的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重大战略举措。田利辉强调,此次税收优惠政策,可通过**运营成本,直接提升投资回报率,解决了“划转后如何**运作”的关键问题。社保基金作为资本市场中理性的、长期的机构投资者,其“压舱石”作用将愈发凸显,**推动**资本市场向长期价值迈进。(文馨
张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