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头”失联剧组推诿乱象频现 专家建议完善标准化合同与备案制度防止“甩锅”
“为极致压缩成本,群演一天拍摄16个小时是常态。”资深制片人泰来(化名近日向《法治日报》记者揭示了短剧行业高强度、快节奏的现实。他所在的公司业务涵盖短剧制作与艺人经纪,对其中的运作模式**熟悉。
这一说法得到了一位参与过多部短剧拍摄的群演印证。他告诉记者,每天出工18小时左右并不罕见,“很多时候**是靠意志力在说台词”。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短剧拍摄现场的劳动保障监督相对薄弱,加之群演群体流动性大,多数人通过“群头”介绍入组,与剧组之间多为口头约定,缺乏正式合同。
“群演兼职本质上属于零工经济,这种临时性、非正式的用工模式,导致一旦发生纠纷,维权异常困难。”泰来说,当出现克扣薪酬、超时工作等问题时,群演常常面临“‘群头’失联、剧组推诿”的困境,绝大多数人**只能选择忍气吞声。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倩指出,当前群演权益保障存在三大难题:用工关系性质难以认定、责任主体不明确、维权成本高。
“除少数长期为固定剧组服务、管理紧密、报酬方式稳定的群演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外,绝大多数群演属于临时性、短期性参与,通过‘群头’组织联络,管理松散、报酬日结,难以认定为劳动关系。”王倩说。
针对上述困境,王倩提出四点治理建议:
完善标准化合同与备案制度。由行业协会或劳务平台提供标准合同模板,鼓励剧组与群演视情况通过电子方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确保支付标准、工作时长、责任主体等条款清晰可查,建立群演实名制和信息备案机制,确保群演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留痕。
明确责任承担机制。若剧组通过无合法经营**的“群头”招募群演,可参照适用《**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穿透责任,由剧组或制片公司对群演的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防止责任“甩锅”。
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借鉴广东等地为快递员、家政服务员等群体开通工伤保险参保渠道的经验,未来可探索将群演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试点,为其提供基本职业保障。
建立行业自律与黑名单制度。将存在恶意欠薪、规避用工责任等行为的剧组或制片公司纳入行业黑名单,限制其招募与项目申报**,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受访的业内人士和专家一致认为,只有多方合力、完善规则,才能从根本上扭转群演权益保障缺失的现状,推动短剧行业基层生态走向规范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