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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关推出硬核举措守护夕阳红 筑牢“老有所安”法治屏障

  编者按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近年来,各地政法机关切实加强老年**益保障,优化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更好满足老年人法治需求。今年10月是我国**6个“敬老月”,在**“敬老月”活动即将启动之际,本版今天刊发一组报道,敬请关注。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比如,提供电话、网络、现场预约三种挂号方式;对线上预约挂号平台与自助挂号服务终端进行无障碍改造;通过加号等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预留现场号源,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线上线下并行的挂号服务便利。”谈到广东深圳检察机关围绕就医挂号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的成效,****代表、**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吕世明竖起了大拇指。

  去年5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相关线索后,决定立案调查。之后根据调查与听证情况,于同年7月2日向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医疗机构从渠道优化、技术适配、制度保障等层面完善就医挂号无障碍服务,解决老年人就医“堵点”问题。

  夕阳**好,人间重晚晴。近年来,**机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领域,积极推进无障碍和适老化工作,并不断优化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群体权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发布典型案例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既是守护万千家庭的兜底保障,更是应对深度老龄化挑战的关键防线。

  “王某某诉某护理机构劳务合同纠纷案”是**人民法院2024年12月发布的老年**益保护典型案例中的一起。该案中,王某某的母亲为长期护理险核定的失能人员。根据当地政策,失能人员家属按规定通过相关培训后可以作为长期护理险的亲情照护人员,在护理机构的管理下接受任务工单并领取报酬。

  王某某符合照护条件,其与某护理机构约定由护理机构通过平台派单,王某某为其母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王某某在该护理机构领取报酬。由于王某某年龄较大,对网络操作程序不熟悉,导致未能上传符合平台要求的照护工单照片而被某护理机构停止结算和派单。王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某护理机构支付报酬、赔偿损失。

  法院在办案中发现,长期护理险的照护人员中有不少中老年人,照护人员与护理机构因平台服务技术问题产生的纠纷并非个案,服务平台亟须适老化改造。法院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建议对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改造,相关部门予以接受并做出改进,帮助照护人员跨越“数字鸿沟”,实现了老年照护人员就业和老年人新型社会保障制度走好“最初一公里”。

  城市公园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活动的重要公共场所。

  **人民检察院前不久与**、**残联联合发布一批无障碍和适老化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督促规范城市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案中,罗庄区检察院对城市公园建设中未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五同步”要求,影响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后发现行政主管部门仍未能及时组织整改,于是通过提**讼的方式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行政主管部门在诉讼期间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完成施工。

  ****代表、临沂大学食品研究院院长王学斌表示,从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层面来看,这一举措意义非凡。罗庄区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督促相关部门履行无障碍设施监管职责,是在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发声,助力他们平等地融入社会,让他们也能尽情享受大自然的美好,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诠释。

  升级适老服务

  开辟“适老服务专区”,为老年人提供“一窗通办”服务,同时建设适老审判法庭,优先审理涉老案件,确保老年人参与诉讼更加便利。此外,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实行安检优先、全程陪同等“暮年安行”制度,保障其通行无忧……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发布了**护老行动**推进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的工作指引,从诉讼服务、审判环节、执行环节、机制保障等方面,全方位、全链条提升法院适老服务水平。这也是重庆建立的**系统性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

  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诉讼活动日益便捷,动动手指就能在智能手机上完成网上立案、视频调解、在线庭审、接收法律文书等操作。然而,受身体、认知等方面的限制,当老年人面对这些智能化操作时,可能会感到迷茫与无助。

  “现在,不少法院在积极探索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将适老化诉讼服务贯穿于调解、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履职期间,****代表、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大水村村医杨进军发现许多法院的诉讼服务**添置了轮椅、老花镜、急救箱、助听器等老年人常用物品,配备专门人员对来院老年人进行诉讼引导,对有特殊诉讼服务需求的老年人主动提供上门立案、就地调解、巡回审判、当场送达等多种服务。

  改造不是终点,而是服务的起点。杨进军建议,人民法院要不断优化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坚持以人民为**,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积极延伸**职能,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安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保障。

  促进协同共治

  “作为一名盲人,在了解到这一案件时,我的心里不禁涌起一股强烈的暖意。”“益心为公”志愿者、武汉理工大学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黄莺感慨地说。

  黄莺提到的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督促规范港口码头无障碍环境建设行政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精准抓住了水陆交通枢纽这一关键节点,从“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入手,通过扎实的调查和**的监督,精准纠正了无障碍设施与服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如柜台高度、通道宽度及提示音设置等问题。

  面对行政机关提出的“非新建改建、改造成本高”的现实困难,检察机关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和上海市地方性法规,明确指出推进既有设施改造是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并以专家论证强化了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我和我的伙伴们,既是无障碍环境的‘使用者’,也是‘督导员’。”黄莺表示,“当检察官们认真对待志愿者提供的线索,把邮轮码头里那些我们‘磕碰’过无数次的高台阶、沉默的闸机、过高的柜台一一记录下来,并**推动它们得到整改时,我内心的激动无以言表。未来,我会继续用我的方式,一边‘找茬’、一边‘点赞’,和所有同行者一起,让这条‘无碍’之路越走越宽、越走越顺。”

  近年来,**检在健全“益心为公”志愿服务体系的同时,还主动加强与**、住建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在专题调研、专题会议等方面深化协同协作,指导各级检察机关、**门和残联等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协同共治,统筹推进无障碍和适老化相关工作,共同抓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地落实,让法治阳光照亮老年人“无碍”坦途。